[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京四南路一期基础设施工程
【信息时间:2021-04-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 ||||||||||||||||||||||||||||
京四南路一期基础设施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住建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市汇达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京四南路一期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四南路(K0+7.4-K0+289.099段、K0+7.4-K0+270段、W1-W9段、Y1-Y6段)。 2.工程规模:京四南路(K0+7.4-K0+289.099段)道路工程、京四南路(K0+7.4-K0+270段)道路路灯工程、京四南路(W1-W9段、Y1-Y6段)雨污水管道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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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城市道路照明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项目。 2、投标单位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AA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并附相关网站的网上查询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第二开标室,市行政审批大厅楼上。温馨提示:请走市政府东面9号门)。 3.开标时间:2021年04月30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5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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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3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218.60.2.9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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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9日8:30时至2021年4月13日16: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投标人指定栏目。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人民币0.00元。 4.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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