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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5-07-0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000001003635
工程名称 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标段名称 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编号 TP122000001003635001001
建设单位 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13942157999
工程类别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 建设地点 建平县红山街道办事处富民社区行政中心08幢(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建平建达监理有限公司 811580.000元 174 合格 94.08 房屋建筑监理乙级 苏东伟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21011046
2 辽宁城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13500.000元 174 合格 89.42 房屋建筑监理甲级 李国友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21010921
3 朝阳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14000.000元 174 合格 75.52 房屋建筑监理乙级 巨大伟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21005331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7-03 公示截止时间 2025-07-07
填报单位 辽宁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宇 联系电话 18204056039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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