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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食堂综合楼和风雨操场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5-09-1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000001003734
工程名称 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食堂综合楼和风雨操场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食堂综合楼和风雨操场建设项目施工 编号 TP122000001003734001001
建设单位 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 联系人 阚女士 联系电话 0421-2576975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双塔区凌凤街道新华路一段91号,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院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沈阳昕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574868.660元 365 合格 91.13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二级 卑龙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221172097657
2 辽宁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589062.590元 365 合格 90.5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二级 杨坤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221141779085
3 辽宁昌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580909.380元 365 合格 89.39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三级 巨国峰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141567121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9-17 公示截止时间 2025-09-22
填报单位 辽宁宝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晶晶 联系电话 18142121789
备注说明 辽宁中鸿建工有限公司废标原因:工程量清单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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