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9-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朝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前期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前期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1321-00076
项目名称:朝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前期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元
最高限价:660000.00元
采购需求:朝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前期工作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并具有工程咨询乙级专业资信等级,专业需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咨询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
方式:网上获取(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纺织路十字岗北100米珑元酒店南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否则后果自负。
3、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CA锁及电脑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纺织路十字岗北100米珑元酒店南侧)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纺织路十字岗北100米珑元酒店南侧)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县水务局
地址: 朝阳市朝阳县新县城燕京街10号
联系方式:0421-8992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52-3号
联系方式:0421-3907799
项目联系人:隋立栎
电 话:0421-3907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