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08-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需 方 ( 甲方 ):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供 方 ( 乙方 ) :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合 同 编 号 :HT21202500
:辽宁省朝阳市
一 、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 2020 年 7 月 12 日
产品名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单 价 (元) |
总金额(元) |
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 |
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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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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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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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000 |
合计人民币: 贰拾捌万玖仟元整( ¥289000 元) |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
本服务目标应能达到满足信息化建设工程各系统平台正常运行。
三、交 ( 提 ) 货地点、方式:
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 ( 港 ) 和费用负担:
无
五、 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
按约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约定
八、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九、违约责任:
1 、按《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有效期限: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止。
十二、其他约定 :
1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2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代理机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