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0-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需 方 ( 甲方 ): 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供 方 ( 乙方 ) :朝阳市锐联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朝阳市
一 、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6-3.5米标志杆 |
圣泽 |
6-3.5米标志杆:主杆直径168mm,壁厚4mm |
47套 |
3970 |
2 |
黄闪灯 |
圣泽 |
灯壳体积:400MM*400MM(灯面)、太阳能板:6V警示距 |
228盏 |
3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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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
满足相关要求
三、交 ( 提 ) 货地点、方式:
朝阳市锐联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 ( 港 ) 和费用负担:
无
五、 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
按约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约定
八、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九、违约责任:
1 、按《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有效期限: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止。
十二、其他约定 :
1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